1、氧气瓶不得与可燃气体气瓶同室储存。氧气瓶储存室内严禁烟火。
2、氧气的防止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。采用氧乙炔火焰进行作业时,氧气瓶、溶解乙炔气瓶及焊(割)炬必须相互错开,氧气瓶与焊(割)炬明火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。操作中应防止回火,避免在氧气管路中混入乙炔气体。不得用氧气吹扫乙炔管路。
3、与氧气接触的零件不得沾染油污,使用这些零件前必须进行脱油脱脂处理。
4、不得戴着沾有油脂的手套或带油裸手开启氧气瓶瓶阀和减压阀。
5、开启瓶阀和减压阀时,动作应缓慢,以减轻气流的冲击和摩擦,防止管路过热着火。
6、禁止用压缩纯氧进行通风换气或吹扫清理,禁止以压缩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作为风动工具的动力源,以防引发燃爆事故。
7、吸氧用氧人员及其近旁人员,必须禁绝抽烟及其他一切火源。
8、用瓶单位和人员应防止瓶内积水及积存其他污物,防止气瓶腐蚀及其他损害,进而避免气瓶爆炸。用瓶单位应拒绝使用超过检验期的气瓶。
9、氧气瓶应戴好安全防护帽,坚直安放在固定的支架上,要采取防止日光曝晒的措施。
10、氧气瓶里的氧气,不能全部用完,必须留有剩余压力,严防乙炔倒灌引起爆炸。尚有剩余压力的氧气瓶,应将阀门拧紧,注上“空瓶”标记。
11、氧气瓶附件有缺损,阀门螺杆滑丝时,应停止使用。
12、氧气瓶不能强烈碰撞。禁止采用抛、摔及其它容易引撞击的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。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吊运。
13、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,人要站在侧面;开启的速度要缓慢,防止有机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产生静电火花。而造成燃烧。
14、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。气瓶的减压器应有专业人员修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