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的取用
注意事项
1、应使用干净的药匙取用化学试剂。一支药匙不能同时取用两种化学试剂,药匙每取完一种试剂后 ,都应将其擦拭干净。
2、分装化学试剂时,固体化学试剂应盛放在具塞的广口瓶里,液体化学试剂应盛放于细口瓶中。碱性溶液应贮存在带橡皮塞的细口瓶里,因使用玻璃磨口瓶塞很容易造成瓶塞与瓶口的粘连。
3、化学试剂开启易挥发液体的瓶塞时,瓶口不能对着眼睛,以防瓶塞启开后,瓶内蒸气喷出伤害眼睛。
4、易潮解、风化的试剂,用毕要将瓶盖盖严。长时间不用时,可用石蜡将瓶盖密封,或用胶套封口。并保存在低温干燥处。
5、化学试剂取出后,未用完的剩余部分化学试剂不能再放回原瓶,以免污染原瓶试剂。
分类管理
1、常用危险药品的分类
⑴爆炸品 :在外界作用下(如受热、受压、撞击等)能发生剧烈的 化学反应,瞬间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发生爆炸的物品。如:乙炔气。
⑵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;乙炔、氢气、氧气、氧化亚氮等钢瓶气体。
⑶易燃液体;如酒精
⑷易燃固体、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,如碱金属的氰化物、碳化钙、白磷等
⑸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
⑹有毒品
⑺放射性物品
⑻腐蚀品
2、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
⑴不相容化合物,不能混放,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剂物质和还原性物质
⑵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。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与棕色瓶中
⑶试剂瓶上应贴制标签,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品重新鉴别后 小心处理,不可随便乱扔
⑷剧毒物品如氰化物、砷化物,铍化合物等应有专人统一保管,发放时按最低量给与并进行登记。
取用原则
总原则
①取用量:按实验所需取用药品。如没有说明用量,应取最少量,固体以盖满试管底部为宜,
液体以1~2mL为宜。
多取的试剂不可放回原瓶,也不可乱丢,更不能带出实验室,应放在另一洁净的指定的容器内。
②“三不”:任何药品不能用手拿、舌尝、或直接用鼻闻试剂(如需嗅闻气体的气味,应用手在瓶口轻轻扇动,仅使极少量的气体进入鼻孔)
固体药品
①粉末状及小粒状药品:用药匙或V形纸槽 ②块状及条状药品:用镊子夹取
液体药品
①液体试剂的倾注法: 取下瓶盖,倒放在桌上,(以免药品被污染)。标签应向着手心,(以免残留液流下而腐蚀标签)。拿起试剂瓶,将瓶口紧靠试管口边缘,缓缓地注入试剂,倾注完毕,盖上瓶盖,标签向外,放回原处。
②液体试剂的滴加法/滴管的使用:
a、先赶出滴管中的空气,后吸取试剂;
b、滴入试剂时,滴管要保持垂直悬于容器口上方滴加;
c、使用过程中,始终保持橡胶乳头在上,以免被试剂腐蚀;
d、滴管用毕,立即用水洗涤干净(滴瓶上的滴管除外);
e、胶头滴管使用时千万不能伸入容器中或与器壁接触,否则会造成试剂污染。